重新认识我国法治进步的重大理论意义——兼及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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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娜.重新认识我国法治进步的重大理论意义——兼及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J].求实,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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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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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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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理论品格,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争议出发探讨我国的法治进步,有助于重新认识我国法治进步的重大理论意义。基于社会主义性质,关于我国法律的"阶级性"争议问题得以解决。尤其近年来,党中央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法律关系的探索,既深刻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因历史局限而未能深入阐释的地方,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律实践,填补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空白,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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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进步 法治国家 马克思主义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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