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人法院判赔20万元的标本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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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亮.火车撞人法院判赔20万元的标本意义[J].政府法制,2009(8):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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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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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火车呼啸而过。
范红(化名)倒在地上。当范红的丈夫从撕心裂肺的丧妻之痛中醒来时,一纸诉状将辽宁省沈阳铁路局告上法院。2008年6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范红案”作出终审判决,铁路部门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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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火车 本意 沈阳铁路局 终审判决 铁路部门 辽宁省 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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