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非法经营罪还是诈骗罪?——田某等行为该如何定性?
引用本文:胡柏照,柳建安.非法经营罪还是诈骗罪?——田某等行为该如何定性?[J].行政与法制,2002(4):38-39.
作者姓名:胡柏照  柳建安
作者单位:镇江市中级法院
摘    要:1999年4月始,江苏龙山和和鳗业制品营销有限公司(下称营销公司)董事长田建邦,为了销售鳗精、鳗钙、水中参等系列产品,推出1套名为“滚动倍增”的营销方案:应聘者交纳300元即可成为该公司业务员,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200元,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推销1份产品并消费1份产品,则可享受逐月加薪200元的待遇,运行周期1年,1年后重新应聘。按此方案,应聘者1年内交300元,再推销23份产品,可得10636元现金。该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收人远小于支出

关 键 词:推销  产品  收人  公司业务  加薪  鳗业  营销方案  非法经营罪  诈骗罪  执行过程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