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阎谈公证证据(之十六)——证明当事人用益物权合法性的主要证据(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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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建明.老阎谈公证证据(之十六)——证明当事人用益物权合法性的主要证据(三)[J].中国公证,2011(12):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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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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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公证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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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四节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要证据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经批准与集体土地所有者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依法取得供自己建设住宅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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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要证据 用益物权 公证证据 证明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合法性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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