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宪法的始终——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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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子清.四项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宪法的始终——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体会[J].法学,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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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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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这个《决定》的主要内容是重申宪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重申作为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强调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当前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中,作为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应是个重点。我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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