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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受伤该怎么办
摘    要:《工友》编辑部:孩子暑假里到一家餐厅打工时,手指被机器切伤。我们要求按工伤处理,但老板说最多给些医疗费,不能算工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钱明华钱明华:对于在校实习生的用工性质,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是用人单位和与其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因此要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学生到校外其他单位实习,其学生的身份没有改变,仍为学校管理,没有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实习学生即使是在为实习单位做工而受伤,依法也不能获得工伤待遇。

关 键 词:实习期  受伤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劳动关系  工伤处理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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