谫论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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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光杰.谫论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2):49-5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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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光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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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颍州律师事务所,安徽阜阳,2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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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实践中,众多刑事被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其正常生活出现危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故此。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非常必要,其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充分保障人权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不仅有像宪法、国际条约的法律依据,还有理论依据。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众说纷纭,其中具有影响力的有均衡保障刑事人权说、国家责任说和命运说等四种学说。将侵权责任法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引进国家责任说,才能使该学说更加完善,并以此论证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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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被害人 保障人权 国家责任 追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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