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及其人权价值——以“武汉模式”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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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莉,李光.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及其人权价值——以“武汉模式”为例[J].人权,2013(5):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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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莉 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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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宣传研究部 [2]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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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贡献"。而捍卫和保护文化多样性与保护人的文化权益"密不可分"。①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抢救性、整体性和生产性三种保护方式中,生产性保护最复杂也争议最多,可谓是毁誉参半。②本文通过综合分析武汉旅游投资集团在实施手工艺类非遗生产性保护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协调机制和经营方式等,探讨手工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武汉模式"及其人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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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武汉模式 人权价值 生产性 手工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文化多样性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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