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健全分税体制 完善财政职能
引用本文:陈文洲,夏彦勇.健全分税体制 完善财政职能[J].政策,2001(Z1).
作者姓名:陈文洲  夏彦勇
作者单位:黄冈市黄州区财政局 (陈文洲),黄冈市黄州区财政局(夏彦勇)
摘    要:分税制实行以来,总的看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试图对如何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一些思考。 一、按“公共财政模式”重塑财政职能” 1.财政职能要向“公共财政模式”转换。分税制是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的,必须根据财政职能实行“公共财政模式”,否则即使实行分税制也难以发挥市场经济的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模式”的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一些公共经济领域,解决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一些社会需求,即资源配置的公共保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