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能动司法——关于禁酒执法的两个著名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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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茂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能动司法——关于禁酒执法的两个著名判决[J].比较法研究,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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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茂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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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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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在执行过程中,引发了许多社会争议,其中卡罗尔诉美国案中"无证搜查汽车"和奥姆斯特德诉美国案中"采用‘监听’手段获取执法证据"的合宪性争论,最终不得不由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经由联邦大法官们激烈的辩论后,两案都以5比4的较大分歧支持了政府执法行为合宪,但少数派所发表的反对意见却也引人深思。以塔夫脱为代表的多数派法官,通过对美国宪法第四和第五修正案的解释,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美国法律的权威性,而以麦克雷诺兹和布兰代斯为代表的少数派法官,则从立宪精神的高度阐发了保障公民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和对政府行使权力超越界限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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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 无证搜查汽车 “监听”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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