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强奸盾牌条款”评析 |
| |
引用本文: | 王禄生.美国“强奸盾牌条款”评析[J].比较法研究,2014(3). |
| |
作者姓名: | 王禄生 |
| |
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比较研究”(13YJC820078)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从20世纪70年代起,"强奸盾牌条款"的立法运动开始席卷全美。该运动宣告了美国司法传统中对于强奸案被害人过往性品行证据推定适用的终结。它有效地保障了被害人的性隐私。然而,立法上近似于"一刀切"的排除适用却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被告人基于宪法所享有的辩护权利。因此,美国各州司法机关通过对"强奸盾牌条款"的遵守、变通甚至抵制,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新的有关被害人过往性品行证据的适用规则。这一过程中,司法机关通过判例法实现了对被害人性隐私和被告人辩护权利的平衡保障。从法律文化视角来看,传统的被害人性品行证据规则的形成与美国文化中的基督教情节和性别歧视密切相关,而新的证据规则的确立则与女权主义兴起的文化背景和其特殊的判例法传统不可分割。
|
关 键 词: | 强奸盾牌条款 过往性品行 法律文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