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全省烟草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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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全省烟草业发展[J].今日民族,2011(1):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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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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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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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界定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制度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是我国市场经济中一个新生的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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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草业发展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 生产经营服务 市场经济 2007年 生产经营者 合作社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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