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积极学习、贯彻《律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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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刚.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积极学习、贯彻《律师法》[J].中国律师,19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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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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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规范律师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展和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华全国津师协会于7月27日一28日在北京召开了常务理事会专门学习、贯彻《律师法》,并希望以此掀起全国津师学习《律师法》的高潮。会议由律协会长任继圣、执行会长高宗泽、情洋主持;律协常务理事子咏梅、马军、朱洪超、金锡盛、张兰珍、武晓骥、刘红字参加了会议。律协秘书长杨金国,副秘书长蔡和斌、袁江、冯秀梅列席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司法部副部长张耕同志、律师司司长沈由路同志作了如何学习、贯彻《律师法》的重要报告。会议经过讨论学习一致认为:必须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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