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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执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时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引用本文:卜方,张杰.如何避免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执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时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J].知识产权,1995,5(4):34-35.
作者姓名:卜方  张杰
摘    要:专利法是给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垄断其发明创造权利的法规。显然,要保证专利权的独占性,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为了不重复授权,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在确定新颖性时,除使用“现有技术”的概念外,还使用“抵触申请”的概念。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

关 键 词:专利法  第12条  发明专利  重复授权  专利审查  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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