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儿子告父亲“常回家看看”背后隐含的子女探望权
引用本文:庞红兵.儿子告父亲“常回家看看”背后隐含的子女探望权[J].法律与生活,2013(20):34-35.
作者姓名:庞红兵
作者单位: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摘    要:《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也就是说,大人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孩子有探望大人的权利吗?也就是说,离婚后不与子女同住的父或母,孩子想念他们或需要他们时,有探望的权利吗?按理说应该有。但《婚姻法》却未明确规定子女享有探望权。怎么办?

关 键 词:探望权  未成年子女  婚姻法  子女最佳利益  权利  未成年人  身心健康  离婚案件  父亲  严重影响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