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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关于在南京地区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摘    要: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宁政办发2008]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卫生局、市司法局拟定的《关于在南京地区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 键 词:南京地区  医患纠纷  医疗责任保险  调解机制  卫生局  第三方  司法  政府办公厅  调解组织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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