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门大开的越南
引用本文:武科传.国门大开的越南[J].瞭望,1994(47).
作者姓名:武科传
摘    要:自80年代以来,越南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特别是在引进外资领域所作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果引人注目。 为了获得经济建设所急需的大批资金,越南政府于1987年12月颁布了条件较为宽松的《外国在越南投资法》。该法规定:外国投资商在越南可以与任何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合资,越方私人也可参股。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可拥有多达99.9%的股权,在独资企业中可拥有100%的股权,投资期限可长达20~50年。对大型企业、出口项目和落后地区投资的外商可享受优惠税率(如投资出口项目可免征原料、设备进口税)。赚取的利润可自由汇回本国。允许私人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