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北京敷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者受处分
摘    要:中央近日颁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该《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在职的各类岗位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以及其他培训。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关 键 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中央  党政领导干部  专门业务培训  《条例》  后备干部  岗位培训  任职培训  领导职务  初任培训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