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宪法司法化
引用本文:刘淑满.试论宪法司法化[J].法制与社会,2011(8):14-15.
作者姓名:刘淑满
作者单位:中共衡水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摘    要: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将其运用到司法程序中,作为审理具体案件的直接依据是法治发展的必然。但我国法律对宪法司法化问题尚无明确的规范。宪法司法化存在着一些障碍,这不利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因此,实现宪法司法化,维护宪法权威,更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已成为当前法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关 键 词:宪法司法化  司法程序  法治建设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