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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单位犯罪自首
引用本文:蔡祺艳,翟胡萍.浅议单位犯罪自首[J].法制与社会,2011(8):257-258.
作者姓名:蔡祺艳  翟胡萍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处;
摘    要:传统的自首制度仅仅适用于自然人犯罪,随着我国单位犯罪制度的确立,自首制度适用于单位犯罪也有实际意义。自首制度在单位犯罪中的适用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内在精神,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本文是对单位犯罪适用自首的依据和单位犯罪认定条件的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认为单位犯罪应该适用于自首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 键 词:单位犯罪  单位自首  单位意志  单位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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