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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引用本文:徐竹芃.试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J].法律适用,2008(Z1).
作者姓名:徐竹芃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修正案),第10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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