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贯彻落实新《律师法》 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出台措施保障律师会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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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积极贯彻落实新《律师法》 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出台措施保障律师会见权[J].中国司法,2008(9):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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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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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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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积极贯彻落实《律师法》,依法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近期,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并统一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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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市公安局 《律师法》 律师会见权 依法保障 在押犯罪嫌疑人 五部 刑事诉讼活动 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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