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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1996年3月4日答记者问
摘    要: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和执法上取得了哪些新进展?答:中国从70年代末即着手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目前,已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其立法速度之快是史无前例的。在执法方面,中国规定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途径与行政途径。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也将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国务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中国的执法是有力的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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