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的立法设想 |
| |
引用本文: | 周艳敏,宋慧献.关于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的立法设想[J].电子知识产权,2011(3):72-75. |
| |
作者姓名: | 周艳敏 宋慧献 |
| |
作者单位: | 周艳敏(北京印刷学院);宋慧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近几年来,由于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著作权保护强度的加大,孤儿作品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引起欧美各国的普遍关注。广泛地说,孤儿作品可以分为三类:真正的孤儿作品、表见性孤儿作品和伪称的孤儿作品。在新一轮的著作权法修改过程中,我国应该深入关注孤儿作品问题。建议借鉴美国立法建议的模式,孤儿作品的使用应采取“勤勉寻找+自由使用+事后补偿”的原则,而不采取有关国家的“当事人申请+权威机关批准+预付使用费”的强制许可模式。真正的孤儿作品应进入公有领域,而不是归国家所有。
|
关 键 词: | 孤儿作品 著作权 立法 |
Legislative Proposals on Copyright in Orphan Work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