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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制度的构建
引用本文:张庆松.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制度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12(3):33-34.
作者姓名:张庆松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海岛保护法》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但是,我国无居民海岛分布众多,由国家一一行使其所有权并不现实,因此有必要在保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派生出另一种可以流转的权利,以更利于其综合价值的实现,这种权利就是本文将要论述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同时,通过构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性质还能有效遏制其开发利用中“无序、无度、无偿”的局面,促进其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关 键 词: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用益物权  抵押权  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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