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仲裁条款 |
| |
引用本文: | 刘学鹏.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仲裁条款[J].法制与社会,2012(4):79-81. |
| |
作者姓名: | 刘学鹏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
| |
摘 要: | 中国2010年进出口总额已经接近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也超过2.8万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 2010年涉外民商事纠纷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之一的涉外仲裁制度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颁行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涉外仲裁制度规定上的不足.明确了涉外民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选择,突出了当事人选择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法时意思自治的重要性,并又将仲裁限法和仲裁机构所在地法作为其重要的补充,解决了我国法律中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缺位的问题.
|
关 键 词: | 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法 意思自治 仲裁地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