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的法律精神与解释方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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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杉.《婚姻法解释(三)》的法律精神与解释方法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3):279-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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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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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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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法解释(三)》从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出发,用法律“定纷止争”的安定性特征来回应现实社会中婚姻关系发展、变化的新情况,通过法律的规范来实现“实然”与“应然”之沟通。文章以新形势下《婚姻法解释(三)》对传统民法理论的新突破为视角,对其法律精神与解释方法的应用进行解读,以便更加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立法本意,促进其正确适用,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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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解释(三) 法律精神 解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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