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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儿童福利法》的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易谨,蒋晓明.韩国《儿童福利法》的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24(2).
作者姓名:易谨  蒋晓明
作者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001
基金项目: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文本语境下日韩与我国台湾地区儿童福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与借鉴》
摘    要:韩国儿童福利系统基本建成并在《儿童福利法》中明确规定,该系统以保障儿童福利使儿童能够健康出生和快乐安全成长为目的,以儿童及其保护者、家庭为福利对象,由国家、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保护性服务和支持服务(包括综合支持、自立支持、寄养家庭支持),建立了规划计划、监测评估、审议、协调、培训为一体的系统化儿童福利制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将来我国制定《儿童福利法》应规范规划计划制度、监测评估制度、合作协调制度、信息收集与研究制度、培训制度以及扶持与优惠制度.

关 键 词:韩国  基本制度  系统方式  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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