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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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初中三年级的政治课学习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近,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决定初中三年级下学期的政治课,有关《条例》部分的教学内容,一律按照新《条例》的精神进行教学。同时,责成省教育学院政治教研室编写了“初三《法律常识》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学习提纲”,作为全省初三政治课《条例》部分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该提纲分三部分:(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布施行的意义;(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通过教学活动,将会使学生受到一次生动具体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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