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WTO首次解释和适用了GATT第3.8(a)条政府采购例外条款,界定了政府采购的主体、方式、政府目的和非商业目的及其之间的累积性关系。依据GATT第3.8(a)条的解释,可以得出成功援引GATT第17.2条国营贸易企业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GATT第3.8(a)条的解释可以适用于解释GATS第13.1条政府采购例外规定和GPA(2014修订)第2.2(a)条采购规定。不受GATT和GATS非歧视性待遇义务约束的符合GATT第3.8(a)条、GATT第17.2条或GATS第13.1条的政府采购措施可能受到GPA(2014修订)第4.1条和第4.2条非歧视性原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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