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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及其防止
引用本文:杨燮蛟.刑讯逼供及其防止[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77-82.
作者姓名:杨燮蛟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浙江杭州310014
摘    要:刑讯逼供,除了直接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侵犯人民的人身权利之外,更为严重的是它必然导致司法不公,破坏国家的法治环境,导致人们对法律和司法机关丧失信心,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时至今日仍屡禁不绝,其主要原因既有传统的法治观念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又有现行法律缺损的原因.因而,防止刑讯逼供应从改变法治的社会环境及更新诉讼观念,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完善,从而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人权提供保障.

关 键 词:刑讯逼供  成因  更新观念  完善制度
文章编号:1009-1505(2004)02-0077-06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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