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关系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黄雪兰.关于我国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关系的思考[J].时代法学,2002(4). |
| |
作者姓名: | 黄雪兰 |
| |
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法学院 广东,汕头515063 |
| |
摘 要: |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衔接 ,采取必经复议与选择复议相结合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出自于税收争议的专业性和法院的压力等考虑 ,但它限制甚至剥夺了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专业性考虑和降低税收成本等不能以牺牲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为代价。
|
关 键 词: |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诉讼 权利救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