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庭,去百公里外“巡回就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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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茂刚,刘磊,夏根辉,王湘羽.走出法庭,去百公里外“巡回就审”[J].法律与生活,2014(14):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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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茂刚 刘磊 夏根辉 王湘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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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5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通过发放《申请"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告知书》,首次将该院涉及房地产类案件可以申请"巡回就审"案件的标准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案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案件的实际情况申请法官来家门口办案。这种"巡回就审"办案方式极大地免去了当事人诉讼奔波之苦。为了体验远郊区县当事人前来诉讼的不易,5月23日清晨6点多钟,该院民一庭的部分青年法官从法院出发,先乘地铁前往919路快速公交站,随后搭乘公交车前往距离法院近百公里的延庆县闫庄村,对几起上诉案件进行"巡回就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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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快速公交 民事审判 房地产类 上诉案件 二审案件 郊区县 查清事实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庭审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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