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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反向假冒性质认定
引用本文:王小玮,马彬.商标反向假冒性质认定[J].台声,2005(7).
作者姓名:王小玮  马彬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虽然,反向假冒学说只是在近20年来逐步形成的,但在国外对反向假冒事件的斗争却持续了整整一个世纪。从天津油漆厂“灯塔”商标被侵权案到“枫叶”“鳄鱼”商标争议案,表明商标反向假冒这种新的商标侵权行为已经在我国出现。我国在2001年的新《商标法》中认定商标反向假冒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学界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目前学界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性质的认定来看,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已经成为通论,但是对于其商标侵权行为却没有统一认识,理论界分歧非常多。为此,本文从商标反向假冒的概念出发,把商标反向假冒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假冒商标行为做出比较,并且对商标反向假冒作出法理分析,从而明确商标反向假冒的性质。

关 键 词:商标  反向假冒  侵权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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