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 |
引用本文: | 喻志蕴.曾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J].中国检察官,2003(6):71-72. |
| |
作者姓名: | 喻志蕴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曾某在受害人袁某、万某等人合伙承包的荣山石场上做“炮工”。二00三年六月,曾某被辞退,将自己的空压机存放在石场上没有带走。同时,曾某与袁某等人之间还有一些工钱没有结算。二003年九月曾某想起存放在石场上的空压机,便租用李某的中四轮去石场上搬空压机,因考虑空压机太重,怕自己一人搬不动,便邀集朋友黄某一同前
|
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犯罪行为 犯罪事实 罪刑相适应原则 想象竞合犯 盗窃爆炸物罪 犯罪构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