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
引用本文:
马新彦.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J].法学研究,2005(2):85-95.
作者姓名:
马新彦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授
摘 要:
对于一物二卖 ,债权法只能提供事后救济 ,而且其他债权人的特定利益难以实现。在制定物权法时 ,有必要借鉴外国立法例并根据我国的实际加以修正 ,设立可以对一物二卖起到一定防范作用的预登记制度、转交付制度、优先权制度 ,进而构建我国对一物二卖救济与防范的完整法律体系。
关 键 词:
一物二卖
预登记
转交付
优先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