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提货前的货物风险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摘    要:法官: 甲的前夫于2002年3月病故,2004年乙与甲结为夫妻。婚后甲的前夫生前创作的书出版,出版社寄来2万元稿费。最近,乙与甲夫妻感情不和,二人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乙认为这2万元稿费是他们结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各分一半。甲认为这笔遗产是她从前夫那里继承而得,应归其个人所有。请问,这笔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 键 词:夫妻共同财产  稿酬  夫妻感情  协议离婚  个人所有  出版社  前夫  稿费  法官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