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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的分配机制是合伙制事务所的稳定基石: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计点制”介绍
引用本文:张学兵.完备的分配机制是合伙制事务所的稳定基石: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计点制”介绍[J].中国律师,2002(1):29-31.
作者姓名:张学兵
作者单位: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中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早期发起人共有5人,分别来自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部门。尽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事务所还属于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但5位发起人(合作人)在建所之初,就按照合伙模式确定了合作人之间的关系为合伙人关系,并在有关合作章程中予以明确,包括:事务所财产归全体合作人所有,对事务所应对外承担的义务,合作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合伙人对事务所的运作、管理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利等等。由于合伙制事务所不同于合资性公司,无股权份额之分,因此在如何确立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形式及如何建立合伙人的分…

关 键 词:律师事务所  合作制  合伙人  合伙制  分配机制  管理权  运作  司法行政部门  发起人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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