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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两朝严法署置官额
引用本文:傅光明.唐明两朝严法署置官额[J].法学杂志,1994(3).
作者姓名:傅光明
摘    要:唐明两朝严法署置官额傅光明在我国历史上,唐朝和明朝对官员定额十分重视,纳入了法制轨道。《唐律·职制》上的“官有员数”条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期律·吏律、职制》的“滥设官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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