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唐明两朝严法署置官额
引用本文:
傅光明.唐明两朝严法署置官额[J].法学杂志,1994(3).
作者姓名:
傅光明
摘 要:
唐明两朝严法署置官额傅光明在我国历史上,唐朝和明朝对官员定额十分重视,纳入了法制轨道。《唐律·职制》上的“官有员数”条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期律·吏律、职制》的“滥设官吏”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