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明代“古乐”之论对曲论之影响
引用本文:王斌.明代“古乐”之论对曲论之影响[J].求索,2010(7):181-183.
作者姓名:王斌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影视戏剧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古乐"之论即为儒家继承上古雅乐,使乐具有"先王之治"、"教化之功"之理论,"乐"的标准在于合乎上古律吕。"古乐"之论是我国古代中央政权为标榜自身的"正统"地位而采用的官方乐论,历代王朝往往根据这一理论来组织"礼乐"教化。"古乐"之论作为明代官方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贯穿明朝始终。但是,明代保守文人长期排斥属于"俗乐"、"今乐"范畴的曲体文学以及戏曲活动,使曲处于一个被压制的状态。然在"古乐"之论崇正、复古取向的影响下,明代曲论向"古乐"之论趋近,明人将曲与"古乐"的关系定位为传承关系,以《诗经》为曲体文学的源流,提高了曲在文学上的地位,从而弱化了"古乐"之论对曲学的钳制作用。

关 键 词:明代  “古乐”之论  曲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