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技术视阈下的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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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小刚.国家治理技术视阈下的知识产权[J].求索,2010(8):168-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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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小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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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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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不仅需要尊重和保护私权,构建有序的社会状态,同时还须借助治理技术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知识产权所引发的矛盾冲突从根本上说源于知识产权主体和客体的对立,即知识产权主体所蕴含的个人主义和知识产权客体所固有的集体主义之间的对立。国家协调知识产权矛盾的进路可以大致概括为两种:一是利益平衡路径或利益分享路径,二是知识公共领域之捍卫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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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治理技术 知识产权 对价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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