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难点村”治理成果需要四不“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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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生.巩固“难点村”治理成果需要四不“离”[J].中国民政,2011(11):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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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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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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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9年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但“难点村”之所以成为“难点村”,既有主观因素,更有客观因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地域原因,“难点村”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建立“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巩固“难点村”治理成果需要做到四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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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理成果 2009年 治理工作 民主管理 村务公开 主观因素 客观因素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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