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的地位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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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政.竞争法的地位和作用[J].法学杂志,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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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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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条法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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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旨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首先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因而一是要反映市场规律的客观要求,二是恰当地体现国家干预。市场规律主要是价值规律、竞争规律。通过立法保证这些规律发挥正常的积极作用,防止其消极作用或将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无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任务。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务必建立在受法律调整的市场经济关系的基础之上。市场经济关系由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和市场主体进行市场活动而发生的各类关系组成。市场主体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参加者,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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