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民事诉讼法》对公证工作的影响与启示
引用本文:刘疆.新《民事诉讼法》对公证工作的影响与启示[J].中国司法,2013(1):47-52.
作者姓名:刘疆
作者单位:中国公证协会
摘    要: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民事诉讼法》对原《民事诉讼法》作了重大修改。笔者就新《民事诉讼法》对公证业务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和启示谈几点认识与体会。一、新《民事诉讼法》增设诚信条款,间接提醒公证机构要关注法律行为公证的"目的性审查"新《民事诉讼法》第13条增设:"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考虑到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时有发生;同时,为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新《民事诉讼法》新增112和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公证程序规则  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影响与启示  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  电子证据  公证书  公证员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