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和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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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园.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和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0(26):208-209,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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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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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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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后,案件管理是各级检察机关突出强调的一项工作。案件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个体案件管理,二是总体案件管理。个体案件管理突出案件承办人在个案办理中所起的主动支配作用。总体案件管理则强调对进入检察机关诉讼程序的全部案件进行质量、进度控制,并对管理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①本文将跳出个体案件管理的框架,从检察机关实行总体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出发,立足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现状,通过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探讨科学的案件管理路径,以期有利于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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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管理 诉讼程序 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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