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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建设
引用本文:郭月菊.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建设[J].前沿,2007(6):185-187.
作者姓名:郭月菊
作者单位:菏泽学院法律系,山东菏泽,274015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基础最重要的就是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植入一个新的法律环境中,如果不用法律去规范农村、农业、农民问题,那么,中国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流于形式,沦为空话。

关 键 词:新农村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
文章编号:1009-8267[2007]6-01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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