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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献典籍。这些古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古籍保护工作。近年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古籍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为抢救、保护我国珍贵古籍,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发2006]24号),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关 键 词:国务院办公厅  保护工作  古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优秀传统文化  和谐社会建设  “十一五”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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