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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
摘 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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