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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补休了就可以不发加班工资吗?
摘    要:编辑同志:“五一”的前两天,公司接到一份订单,限定12天内交货,因此包括我在内的15名员工在“五一”期间一天也没休息,连续加班。这份订单完成后,公司给我们补休7天。当我们要求发加班工资时,领导说已经安排补休了,就不发了,并声称这是《劳动法》规定的。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读者摇顾晴顾晴同志:你们公司以补休为由不发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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