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刑事案件增加之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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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茵茵.新疆刑事案件增加之因素[J].中国刑事警察,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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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茵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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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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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以来,新疆区刑事案件较1997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1-4月全区刑事案件立案上升26.8%,重大案件立案上升30.7%。其中乌鲁木齐、巴音郭楞、吐鲁番三地区立案数上升幅度都超过50%,分别为68.3%、56.9%和52.2%。重大案件中,乌鲁木齐上升82.7%,吐鲁番上升53.5%。刑事案件如此大幅度增加,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和典型调查了解,其主要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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